——两会代表委员会诊收入分配四大“顽症”
国家统计局3月1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月份消费价格指数上涨8.7%,创下11年以来的月度新高。
与物价不断上涨形成鲜明对比,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2007年第6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全国26.7%的普通工人,在过去5年内从未增加过工资。
“物价涨,工资也该涨。”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说,长期以来,我国因分配不公导致的收入差距拉大已形成了“剪刀差”现象。
收入分配“蛋糕”需调整
中国社科院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到2006年降至40.6%。而与之对比,企业利润则在上升,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以前的20%左右上涨到30.6%。
“初次分配中的倾斜和扭曲,决定了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五江轻化集团董事长肖自江说,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的好处过多地分配给了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工人工资水平则受到长期压抑。
全国政协委员李立新说,要做大劳动报酬的“蛋糕”,需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从而合理切分国民收入的“蛋糕”,让劳动报酬占有更多份额。
职工工资“洼地”待填充
北京市政协2007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七成以上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线,其中三成以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市平均线50%以下。一些代表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企业越来越市场化,但是市场化的工资机制却缺位。”
单从统计数字上来说,近年来各地职工平均收入一直在增长之中,但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往往在平均线以下。“形象地说,就是老总收入在‘跑着涨’,员工收入在‘爬着涨’,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社科院院长王荣华说。
“绝不能被职工平均工资所迷惑。”肖自江代表表示,这个平均数,很难真实反映职工实际的收入水平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差距。
老总加薪“跨大步”,职工收入“挪小步”。李立新委员等建议,破解普通职工的收入增长难题需要出台有针对性政策。国有企业应当将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老总业绩挂钩,绝不能以压低工资为代价片面追求企业利润;劳动保障部门要不断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监察力度;工会应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完善,当出现“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政府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况,就可以启动协商增资的程序。
行业差距“鸿沟”要消除
说到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朱国萍代表给记者举了个例子:高速公路和公交车上收费员工的工作内容相差无几,工作强度后者可能还要更高,但前者收入却在后者十倍以上。
“现在的工资收入关键不在于你职务有多高,而在于你在什么单位、什么地区,这种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很不合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代表在审查预算报告时说,“应当通盘考虑各部门公务员和各行业企业工人的工资增长问题,形成机制,财政从税收调节角度应当多做些工作。”
行业差距的“鸿沟”还不仅体现在收入上。一些代表委员说,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也是差距甚远。以去年一季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为例,银行、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均缴交额高出全市平均缴交水平59%。而这还是按照当地规定缴交额不得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所计算的最高限额出现的。
农民增收“短板”应加长
当前,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一些人由此认为农民大大增收。
“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只是一种恢复性上涨,是对粮食、生猪生产长期低迷的合理补偿,并不能作为农民增收的持续源泉。”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市长王建军说,“小麦猪肉‘跑不赢’农资涨价,农民增收‘短板’仍需加长。”